我为群众办实事 | 干警爱心慰问 传递执法温情
发布时间:2021-05-08 17:17:54
案情简介:2019年,原告赵某在学校等待校门开启时,被告张某某欲与原告赵某玩闹,原告不愿意向前跑开,被告张某某便在后面追,当原告赵某跑到被告邹某某身边时,被告邹某某用胳膊推了原告赵某,导致原告赵某右手手臂摔伤。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在办理过程中,金林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吴晓霞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家庭条件不好,父母均是聋哑人,无固定工作,一家三口仅靠低保维持生活,便带领执行局干警去看望张某某一家。她自掏腰包,给被执行人送去大米和书包,并鼓励他们好好生活,叮嘱张某某努力学习。她的这一做法得到了当事人的感谢。双方当事人都对她强烈的责任感和有温度的执法给予了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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