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林区人民法院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6-09 09:18:00


为实现政务领域良好信用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金林区人民法院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公正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切实防止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确保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二、高效司法。树立效率意识,合理安排工作,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职责,不无故拖延、贻误工作。 

三、廉洁司法。遵守廉政规定,不利用法官职务和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案件相关人员的宴请、财物。全体干警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和“十个不准”。对干警违法审判,违规收费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凡涉及干警纪律作风问题的实名举报,由派驻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在60日内予以答复。一经查实,按照工作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为民司法。强化服务意识,做好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便民服务,杜绝“冷”“硬”“横”“推”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和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认真完善工作流程、精简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把便民利企措施落实到位。 

五、规范司法。严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不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坚决杜绝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六、文明司法。恪守司法礼仪,注重法官形象,不参加有损法官职业形象的活动。 

七、阳光司法。坚持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举报电话:0458-373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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