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定了!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14:21:41


根据《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结合现场资格确认、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等情况,现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及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有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9:00 

(二)面试地点: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金林区金山屯镇花园街2号) 

(三)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在7月12日早8:0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进入。 

3.考生入场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着带有标志性的服装,不得佩戴饰品,违者按违纪处理。 

5.考生进入候考区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三、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或取消面试资格。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二)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面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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