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信访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31 22:45:25


根据《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91号通告》及金林区委疫情防控要求,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暂停对外来访公共区域接待工作。在此期间,当事人可使用线上方式办理立案事项。

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诉讼服务方式告知如下: 

1. 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微信添加“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办理诉讼服务事项。

 2. 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递交立案材料。相关材料邮寄当日,请务必电话告知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材料已寄出,及时与诉服中心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后续立案事宜的沟通。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联系方式:0458-3738761 

亦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语音服务系统提出和办理立案事宜。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履职尽责,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好有关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附: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黑龙江




金林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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