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既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营造者,又是营商环境评价的对象。为更好的发挥司法服务护航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省、市、区及上级法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近日,金林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走到位,访到位,法律宣传进到位”活动。
活动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载体,金林区法院干警走访了金林区新华木制品加工厂等几家大型木材加工厂企业。现场为企业负责人及职工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商法》相关法律知识,并告知了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如何使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等信息。随后,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公司现状,咨询了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合同订立、履行、效力有关的风险、企业员工的保险”等法律问题,得到了专业性指导意见。最后,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广泛征求企业和职工对金林区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作风、落实“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回院后及时整理、分类反馈,坚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力保为企业解决实质性问题。
此次活动通过发放资料、解答法律问题、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目前存在的司法需求,以及急难愁盼,难点、痛点问题。今后的工作中,本院将立足本职工作,深入践行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着力补短板强素质,持续改作风树形象,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起到维稳保障作用,为企业提供常态化、便民化的司法服务,增强企业发展经济的信心,为金林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