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狠抓执行办法,不断加强执行力度,综合运用限制消费、失信惩戒、拘留、罚款、移送拒执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一、构建执行大格局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
在党委领导,逐步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协调化解执行、信访等疑难复杂案件。
二、多措并举,惩戒拒不执行人员
(一)依法纳入失信、限制消费
2022年1月-5月,金林区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11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人次。对于失信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等案件,金林区人民法院运用法院大屏幕轮回播放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共计12人。
(二)依法实施拘留手段。
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实及时报告财产。对拒不按照执行通知书上的要求履行义务、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手段。
(三)依法移送打击拒执。
强化部门联动打击拒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金林区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进行梳理,确保不错过任何涉及拒执线索,据核查,截止2022年5月,金林区人民法院未发现符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拒执罪的案件。
(四)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活动。
充分运用“大团队”与“小团队”灵活作战模式,开展 “雷霆行动”、涉民生、涉农合等多项执行攻坚活动共计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