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出发!今晚到达,明早扣划!”
3月13日下午4点46分,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反馈,为防止财产转移,执行法官当即决定连夜赶往600公里外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据了解,某燃气分公司拖欠李某某等16人燃气安装费五年之久,在此期间李某某等人多次向该分公司索要无果,遂诉至法院处理。
金林区法院执行局接到该案件后,对该分公司进行财产调查,经查,该分公司虽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是其所隶属的总公司具有偿还能力。执行法官及时将上述情况及公司架构专业知识告知申请执行人,并依法将总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
总公司的地址就位于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因总公司内部协调程序复杂、速度缓慢,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金林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3月14日一大早,执行团队前往总公司所在地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扣划,顺利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没有拖延,一小时内通知所有申请执行人到院领取燃气安装费。
“法院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我们自己要了这么多年都没要回来,没想到法院一出手就帮我们要回来,真感谢你们!”在案款发放现场,申请人们高兴地说道。
此次集中执行,执行完毕16案,执行到位款项万余元。
“倒春寒”难挡执行热,雷霆执行一直在路上。金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震慑被执行人,通过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不断提升执行效率,让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