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15:30:07



“码上巡察”: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23年4月23日开始,对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为期75天左右的提级巡察。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接访地址: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金山宾馆一楼,市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信访电话:13504577617

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电子信箱:13504577617@139.com

寄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A017号邮政信箱收,邮政编码:153000。(来信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

特此公告。

中共伊春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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