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公告》安排,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进入笔试环节。请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填写并打印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参加笔试人员
详见《金林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招聘书记员、文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考号查询表》(附件1)。
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7日(星期一) 14:00—16:00
地点: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金林区金山屯镇花园街2号)
《准考证》
请参加笔试的考生于考试前自行下载准考证模板(附件2),按《金林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招聘书记员、文员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考场考号查询表》(附件1)发布的信息准确填写并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在准考证上粘贴二寸免冠照片,准时参加笔试。准考证需完全按照附件1公布内容进行填写,不可缺项,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于当日下午13点30分前到达考点。
(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可以电子身份证代替)、《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依据,请妥善保管。笔试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期间,考生须按照准考证公布的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金林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科
0458—3738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