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 | 简案速裁提质效,快判“醉驾”促安全

发布时间:2023-11-17 17:51:00



“现在宣判,请全体起立……”11月13日,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三起危险驾驶案。

三起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30分钟,从受理到宣判不超4日。在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实现了刑事简案快审快结,既降低了司法成本,又提高了办案质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新、王某刚、王某帅分别于2023年9月28日、2023年9月29日、2023年10月8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路上行驶。经抽取血液鉴定,3名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100mL,且有一被告人有超过200mg/100ml的从重情节,三被告人在庭前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

在庭审中,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最后陈述时被告人都认罪悔罪。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综合考量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新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5000元,对王某刚、王某帅判处拘役两个月,宣告缓刑并罚金10000元。宣判后,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

目前金林区醉驾案件呈下降趋势,比上年下降达30%多,事故率也大幅下降,安全交通得以有效改善。金林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行为规范,树立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指引作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从源头上预防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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