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年初以来,金林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省法院“三争”晋先为总抓手,按照“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四化四解四到位”工作要求,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通过三项举措,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金林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将调解组织和功能集成集约,实行简单纠纷驻院调、专业纠纷律师调、家事邻里纠纷乡贤调、类型化纠纷行业调。一是做大法院调解。实行“1+1+1”的团队模式,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速裁团队;优化速裁团队的衔接机制,不断推进速裁团队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充分发挥速裁团队职能作用,达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效果。二是做强驻院调解。成立“老法官工作室”为来诉群众提供心理抚慰、法律咨询、前置调解的一站式前端化解服务;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由区司法局派驻2名调解员8小时驻院调解,实现调解员队伍老少结合、专兼互补,有效迸发驻院调解活力,化解大量简单纠纷。三是做细行业调解。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推进菜单式覆盖,实现“总对总”在线对接与“点对点”线下实体运行双轮驱动。
建立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法庭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效能。一是特殊案件联动模式。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联动,既发挥了个体作用,又发挥了整体联动作用,既有分散,又有集中,既延伸了法院的审判职能,又充分发挥了基层政法单位的机动性和灵活性,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二是简单案件联合模式。在处理物业纠纷时,主动与司法所联系,采取巡回就地开庭,司法所组织当事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当事人解决纠纷。
深化品牌创建,打造“法官一对一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审判品牌。从案件识别、内部分流,到督促履行、促成和解,再到案件回访、成效评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解纷当中的积极作用,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诉源治理”理念,打造立、审、执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诉源治理新格局。持续深化“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工作,选派9名骨干法官下沉到各社区乡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金林区法院坚定司法立场,把群众观点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