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法检携手 为“漂”护航 金林区法检“两长”到大丰河漂流走访调研

发布时间:2024-07-19 16:47: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高院关于黑龙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金林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7月18日,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王振雷,金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立民一行到大丰河漂流进行走访调研,森工集团丰岭林场分公司经理樊本祥、旅游公司经理龚彩云陪同。

“来这玩的游客都有购买保险吗?”“漂流航路全程都有救生员吗?”王振雷向景区工作人员询问。

走访中,王振雷详细了解了景区的发展情况、漂流安全情况、游客安全设施保障、公司职工安全保障、游客保险等情况。同时听取了景区工作人员对法院在旅游行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王振雷对漂流安全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在出发前,一定要让游客观看漂流安全演示视频,请工作人员检查救生衣、漂流鞋等装备是否穿戴妥当,皮艇及其他物件是否有问题等。

二是为防止发生游客意外落水情况,要在漂流全段适当位置设置救生员岗哨,便于保障游客人身安全。

三是在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时,护漂人员要及时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协作,组织游客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四是要定期对景区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皮艇、船桨、救生衣需定期更换。景区设立医务室,医护人员要随时做好准备,在应急情况下,为游客提供救护。

金林区法院将建立旅游纠纷“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妥善处理旅游纠纷案件,提升办案质效,做好地域性文化旅游产品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旅游经营者、旅游企业的内部治理或者外部经营活动存在问题和法律风险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平等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金林区人民法院将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法治与文旅融合发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满足游客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着力提升旅游行业法治化水平,为旅游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金林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法院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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