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1 13:33:48
罪犯牟某国因非法采矿罪于2023年10月27日被金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现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罪犯牟某国以其患有多种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予以受理,现将对罪犯牟某国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为三日,如对本院上述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方式:0458-3738761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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