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走深走实,现面向广大群众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征集范围
(一)社会治安领域;
(二)乡村治理领域;
(三)金融放贷领域;
(四)工程建设领域;
(五)交通运输领域;
(六)市场流通领域;
(七)自然资源领域;
(八)文化旅游领域;
(九)教育卫生领域;
(十)信息网络领域;
(十一)境外违法领域;
(十二)其他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线索。
二、举报方式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8—3736313信函举报:金林区人民法院(收)来访地址: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三、举报要求1.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对涉及网络违法犯罪的需要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详细描述受害经过,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2.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保障措施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并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特此通告
金林区人民法院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