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创新府院联动综合性调解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27 14:59:5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法院在纠纷化解中的“过滤阀”和“枢纽站”作用,推动形成“法院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协同、源头治理”的解纷新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依托“总对总”对接机制,加强与劳动监察、司法、妇联、民政、公安、住建、工会、保险公司等8单位的协同联动,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路径,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在行业化解、在基层化解,为金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是力争纠纷化解效能显著提升。2025年内,通过行业调解化解的纠纷占民商事立案总数的30%以上,其中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物业纠纷、涉企纠纷等重点领域纠纷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
二是力争解纷网络全域覆盖。实现法院与调解单位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资源整合上的深度融合,在劳动、家事、住建、市场监管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联合调解,在社区网格设立20个以上纠纷排查联络点,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解纷网络。
三是力争多元解纷成效突出。通过联合排查、风险预警、普法宣传等措施,推动劳动用工、物业管理、消费维权等领域矛盾纠纷同比下降15%以上,实现“化解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是司法服务更加便捷。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龙法和”云法庭,力争实现纠纷在线申请、在线分流、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一网通办”,让群众解纷“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
三、组织架构
成立金林区“总对总”行业调解多元解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组 长: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振雷
副组长:金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樊英华
成 员:立案庭庭长陆思源、办公室主任刘忠宝
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金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各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联络、数据汇总、工作协调等具体事务。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构建“三端联动”解纷机制,打造诉前化解“主枢纽”
前端: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立案庭牵头,各单位协同。建立行业风险“三色预警”机制:立案庭每月梳理民商事案件收案数据,联合各单位对劳动欠薪、物业投诉、消费纠纷等高频领域进行分析,发布“红(重大风险)、黄(较大风险)、蓝(一般风险)”预警信息。各单位根据预警结果,针对性开展行业治理。劳动监察局、总工会:每季度开展用工企业合规检查,重点排查建筑工程、餐饮服务等欠薪高发行业,推动企业建立工资保证金、集体协商制度(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局、总工会)。住建局:联合社区网格每半年开展物业企业服务质量测评,对群众投诉集中的小区启动“法官+网格员+物业经理”三方约谈,督促整改(责任单位:住建局、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局: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多次被投诉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约谈、信用公示,倒逼企业合规经营(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局)。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由司法局牵头,立案庭提供法律指导,每年为社区网格员、行业协会调解员、企业工会干部开展2次以上专题培训,重点讲解《民法典》《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实务要点,提升前端化解能力(责任单位:司法局、立案庭)。
中端:纠纷多元分流(立案庭主导,各单位配合)设立“行业调解分流专窗”: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配备1名专职分流员,对起诉材料进行“三查三问”(查纠纷类型、查争议标的、查涉众情况,问是否接受调解、问是否有行业主管部门介入、问是否愿意先行协商),符合以下条件的案件一律引导至行业先行调解: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案件(引导至劳动监察局、总工会调解工作室);婚姻家庭、家庭暴力案件(引导至妇联、民政局家事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房地产合同案件(引导至住建局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消费者投诉、涉企合同纠纷(引导至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局营商环境调解室);邻里纠纷、小额债务案件(引导至社区网格调解站)。推行“双向移送”工作规则,法院到行业单位:立案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各单位推送纠纷信息,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等,各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收并反馈是否受理(受理期限不超过30日)。调节单位到法院:各单位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疑难纠纷(如集体劳动争议、涉家暴婚姻案件),可通过“金林区矛盾化解一体化平台”申请法院提前介入,立案庭在2个工作日内指派法官提供法律指导。
末端:纠纷闭环处理(立案庭跟进,各单位落实)建立“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对行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立案庭安排专人优先审查,材料齐全的当日立案、3日内完成司法确认,实现“调解协议一键生成、司法确认一网通办”。2025年司法确认案件占比力争达到行业调解成功案件的90%以上。完善“未结案件回溯机制”:对调解失败退回法院的案件,立案庭在立案时同步标注“曾调解未结”标签,承办法官优先查阅调解笔录、证据材料,庭审中重点围绕调解争议焦点进行审查,实现调裁衔接“无缝对接”。
(二)深化“八大领域”专项合作,筑牢行业解纷“专业网”
1. 劳动争议领域
建立“监察+仲裁+法院”协同机制。劳动监察局、总工会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每周三派驻专职调解员驻点办公,重点化解欠薪、工伤、劳动合同解除等纠纷。立案庭指派1名法官担任“劳动争议解纷指导员”,每月开展案例研讨,对涉新业态用工(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型纠纷提供法律指引。对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劳动监察局24小时内介入调查,总工会同步组织企业工会协商,法院提前预判法律风险,三方联合制定化解方案,确保纠纷在15日内妥善处理。
2. 婚姻家庭领域
构建“妇联+民政+法院”家事解纷链。妇联、民政局联合成立“金林区家事调解委员会”,在法院设立“家事调解室”,配备婚姻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各1名,对离婚、抚养、赡养等纠纷开展“情感修复+法律疏导”双轨调解。立案庭对涉家暴案件开通“人身保护令绿色通道”,妇联协助收集报警记录、伤情鉴定等证据,公安机关24小时内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形成“预防—调解—保护”闭环。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由社区网格员、妇联干部担任调查员,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老年人赡养的案件,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调查,形成《家事调查报告》供调解、审判参考。
3. 住建领域
打造“物业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住建局在法院设立“住建领域纠纷调解中心”,整合物业协会、业委会代表、建筑工程专家等资源,重点化解物业费拖欠、公共设施维修、小区改造争议等纠纷。立案庭联合住建局每季度发布《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针对高空抛物、停车管理等共性问题向物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业规范。推行“法官进小区”常态化:每个社区网格确定1名法官联络员,每月至少1次深入小区开展法律咨询、纠纷排查,对苗头性物业矛盾(如业委会换届选举争议)提前介入调解,从源头减少诉讼。
4. 市场监管与营商领域
设立“涉企纠纷快速响应站”。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局在法院设立“营商环境调解工作室”,建立“企业法律服务库”,吸纳律师、会计师、企业合规师等专业力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合同审查、股权纠纷、消费投诉等“一站式”解纷服务。立案庭对涉企调解协议优先进行司法确认,对恶意拖延调解、拒不履行协议的企业,推送至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建立“企业法律风险体检机制”:每半年由营商局牵头,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对招商引资、园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重点排查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风险,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防患未然。
5. 其他领域专项合作
治安与涉稳领域:公安机关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邻里冲突等案件,在治安调解前主动征求当事人意见,适宜行业调解的移送至对应调解组织;法院对涉稳案件调解提供法律支持,共同做好当事人稳控工作(责任单位:公安局、立案庭)。文旅领域:文旅局在景区设立“旅游纠纷调解点”,公布法官联系电话,对游客投诉、景区合同纠纷实现“现场调解+在线司法确认”;法院联合文旅局每年发布旅游纠纷典型案例,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责任单位:文旅局、立案庭)。社区网格领域: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建立“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网格员发现纠纷线索后,先进行“网格初调”,调解不成的通过平台推送至对应行业部门,法院定期对网格员开展调解技巧培训,提升基层解纷效能(责任单位: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立案庭)。
(三)健全“三项支撑”保障体系,夯实多元解纷“根基石”
1. 信息共享体系
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打通法院、劳动监察、司法局等单位的数据接口,实现纠纷当事人信息、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文书等数据实时共享。立案庭负责维护“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金林区端口,各单位联络员每日登录平台查看待办事项,确保信息流转“零延迟”。
2. 联动协作体系
常态化联席会议:每季度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重大疑难纠纷(如涉烂尾楼业主群诉、涉企破产职工安置等),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结时限。
3.联合培训机制
每年由司法局、法院联合举办“多元解纷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授课,重点讲解调解协议制作规范、司法确认程序要点、群体性事件处置技巧等,各单位至少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训,培训时长不少于20学时。
五、实施步骤
召开“总对总”行业调解工作启动会,解读方案内容,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签订《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总对总”行业调解多元解纷合作协议》。
各单位确定联络员,组建工作微信群,完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账号注册及调试,确保线上对接畅通。
六、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总对总”行业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立案庭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通过法院公告、单位政务新媒体、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行业调解的优势和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树立“非诉挺前”解纷理念。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的“金林模式”,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和推广。
金林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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