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林区人民法院、统战部、社会工作部联合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6-05 16:05:00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宗教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维护金林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建立健全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跟踪机制,宗教领域协助矛盾纠纷发现早、化解快、不激化,重大宗教矛盾纠纷零发生。

(二)法治意识显著增强

通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表达诉求。

(三)多元解纷格局完善

加强统战部、社会工作部、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宗教自律”的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

三、具体措施

(一)建立宗教信仰采集和调解委托机制

1.宗教信仰采集。法院在立案时,对涉及宗教的当事人进行宗教信仰采集,记录其宗教信仰、宗教活动场所等信息。采集工作由立案庭工作人员负责,采集信息要准确、完整,并及时录入宗教矛盾纠纷信息共享平台。

2.调解委托。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宗教信仰和矛盾纠纷的性质,将案件委托给相应的宗教场所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委托调解时,要明确调解的期限、要求和责任,并向受委托场所提供相关案件材料。

(二)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

1.建立宗教界人士调解员队伍。从宗教界人士中选拔政治素质高、宗教造诣深、群众基础好的人员,建立宗教界人士调解员队伍。对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技巧等培训,提高其调解能力。鼓励调解员参与宗教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发挥其在宗教信众中的影响力。

2.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社会服务。金林区法院系统打造“宗教”调解工作台,深入宗教活动场所,主动摸排涉婚姻家庭、邻里矛盾等纠纷,提前介入并化解,将有威信的宗教界人士聘请为特邀法制宣传员发挥其在信教群众中的威信作用,解答法律疑难,处理疑难民间纠纷,协助化解矛盾。同时,支持宗教界人士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参与社会治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1.建立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统战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统筹推进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社会工作部要提供社会资源支持,协助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和心理疏导工作;法院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宗教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保障;统战部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指导,及时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

2.加强工作联动。建立部门间工作联动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宗教矛盾纠纷,要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在处理重大宗教矛盾纠纷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6月-7月)

成立金林区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试点推进阶段(2025年8月-9月)

选择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和社区开展宗教矛盾纠纷化解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10月-11月)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2月)

对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总结经验教训。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推动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宗教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经费保障

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向区委区政府申请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宗教界人士培训、矛盾纠纷调解等方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

法院联合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据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有调解能力等标准,特邀调解经验丰富的宗教界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形成“法院主导、部门协同、乡贤参与”的立体化解纷网络。同时建立定向邀请、主动自荐、协同共治三个来源的调解员分类特邀机制,广泛吸纳人才。

(四)强化培训指导

定期组织宗教界人事调解员参加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培训,以此培养一批“金牌调解员”。还可通过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提升其实战能力,也可实行“传帮带”模式。

(四)严格考核奖惩

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      中共伊春市金林区委统战部

2025年6月5日                2025年6月5日

中共伊春市金林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5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