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是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近日,金林区人民法院聚焦企业“急难愁盼”的债权实现问题,成功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一、灵活保全+执前约谈
2025年初,某建筑公司与某经贸公司签订39万元钢材买卖合同,建筑公司按约向经贸公司供应钢材后,该经贸公司仅支付20万元货款,剩余款项拖欠半年未付且有转移资产迹象,建筑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准备起诉,法院当日查控冻结其银行存款,经贸公司得知后主动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庭审调解后双方达成减免利息的分期付款协议且法院出具调解书。后因经贸公司未履约,建筑公司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发现保全账户资金充足后启动执前督促程序约谈法定代表人,经贸公司在压力下主动划付剩余款项。
二、以保全促调解 以督促助履行
本案中,金林区法院采用诉前保全与多元调解的方法,当日启动网络查控、冻结账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通过“快速响应”与“精准冻结”,及时阻断了经贸公司转移资产的可能,为后续调解、执行筑牢了基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直击企业经营“要害”,导致企业寸步难行。法官依托此前保全的账户资金,启动执前督促程序,有力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
三、典型意义
1.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确定性”。在本案中,法院对转移资产行为“零容忍”,对违约行为及时亮剑,让“失信必受惩”成为明确信号;同时,通过高效查控、灵活调解、精准执行,让企业感受到司法保护的“速度”与“力度”,为市场交易注入了稳定的法治预期。
2.为实体经济发展传递司法“温度”。采取保全措施时,法院未因经贸公司违约而“一刀切”冻结账户,而是考虑到商业服务类企业“核心账户冻结即经营停摆”的特殊性,通过灵活冻结其专用账户,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彰显了司法对实体经济的关怀。
下一步,金林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创新构建“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工作体系,用精准高效的司法举措,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为区域经济发展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