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在开展“八查八治”专项整改工作中,我院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为着力点,严明纪律规定、增强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抓住主要环节,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司法公正,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针对办案程序不规范、审判管理不严问题,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将诉讼法有关司法活动程序的规定具体化、制度化,明确了信访立案、送达、庭审、诉讼调解、合议、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并完善了合议庭、庭复议、审委会的工作规则,避免司法活动中的随意性,使司法活动和司法行为得到了规范。
二是针对办案质量不高、监督指导不力问题,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体制。形成由主管院长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格局,并在审理案件中确定了认定事实和证据、适用法律、遵守程序、裁判文书等具体的评价标准和考评机制。针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了规范指导意见,规范统计司法标准,加强了审判工作指导和监督,大大提高了法院司法水平。
三是针对执行工作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执行管理工作制度。实行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执行公开制度和执行权运行机制,在执行行为,执行款费管理方面加强管理,做到了先执行后收费,避免了当事人的误解,同时建立了暂缓执行、执行听证和执行监督制度,有效的提高了执行工作水平。
四是针对裁判文书质量不高问题,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要求按照上级法院统一规范裁判文书的基本格式、文书要素、引用法律法规等基本标准制作裁判文书,同时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对裁判文书制作质量高的给予表扬,对差的通报批评,从而调动了全体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
五是针对司法作风不良、形象不佳问题,进一步严肃审判纪律。制定接待、庭审等活动规则,要求法官在庭审中必须统一着装,做到慎言慎行,保持中立,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按照《十条禁令》和《关于规范法官与当事人的若干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以维护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和措施保证,使全体法官的综合素质案件质量有所提高。重审改判率明显下降,息诉服判率明显提高,缠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执行权运行机制得到全面落实,执行活动得到规范,司法能力明显增强,司法水平明显提高,司法作风和司法形象明显改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和法官的满意程度有较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