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区法院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新规定

发布时间:2014-08-12 15:45:5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法院关于“五条禁令”、省法院“从严查处九项规定”及“冷横硬拖”、“庸散懒奢”、“吃拿卡要”等败坏法院形象、损害群众利益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健全审判机制,依法保障民生。妥善审理医疗事故、交通肇事、环境污染、住房保障、劳动就业、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民生领域的案件,对农民工讨薪等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紧迫需要的纠纷案件,要设立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的“绿色通道”;妥善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及农民基本权益案件;妥善化解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争议;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司法援助救助;依法严惩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拐卖妇女儿童等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服务网络,方便群众诉讼。加强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弱势群体绿色窗口、院长邮箱投诉窗口建设,加快立案信访服务中心改造,深化“一站式”服务;改进立案制度,努力为当事人提供预约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立案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强便民服务点、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建设,构建议“窗口、法庭、联络员和巡回审判点”为支撑的便民诉讼网络。继续推行带案下乡、繁简分流、简易审理、小额速裁等办案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

    三、畅通沟通渠道,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依法可以公开、能够公开的审判程序和内容全部公开,健全完善民意沟通、转化和反馈机制,扩大民意沟通范围,改进民意沟通方式,不断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录播、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档案查阅等公开措施,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虚心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改进工作。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大走访、大接访、大下访和“法官五进”等活动,体恤群众疾苦,了解司法需求,加大对涉诉问题和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方便人民群众行使权利、表达意见、监督司法。

    四、重视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讼困难。针对立案难,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对不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纠纷,帮助选择协调救济途径,不能一推了之。针对执行难,进一步清理执行积案,用好用足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征信体系作用,防止发生新案。针对申诉信访难,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再审审查机制,杨通申诉渠道,坚持“三位一体”责任制,完善错案追究查究制,确保错案及时纠正,问题逐步化解,案访比不断降低,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五、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一律不开,可合并召开的合并召开,特殊情况需加开的会议须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常务副院长审批,并严格控制研讨会、论坛、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等。改进会议形式,对确需召开的会议,原则上采取开短会、讲短话,努力提高会议实效;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确保讨论质量。年初要编制会议计划,对报院党组会或院长办公会就会议召开的必要性等从严审定。

    六、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一律不发。能以法院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不以院文件下发。对上报送的简报只保留1种。要提高文件、信息、简报的质量和时效,文件要突出思想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信息、简报要有参考价值,避免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对本部门工作确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文件、信息、简报等,由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经主管院领导同意,由法院的办公室、政工科根据职责分工统一审核编发;除办公室根据授权以办公室名义对全院各部门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指导性意见,政工科、办公室根据相关程序编发信息、简报外,各部门一律不得以本部门名义编发信息、简报等;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文件等,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对本院领导发表的讲话,对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除事关全局的讲话、通报以文件形式下发外,均以“工作情况通报”形式下发。提倡行短文,严格控制文件、简报等的字数。减少各种资料汇编的印制,严禁以培训班、会议的名义印刷各种资料汇编,确需编发的可制作电子版,以光盘等存储介质下发。大力推动办公自动化建设,倡导无纸化办公,可以通过传真下发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并积极探索利用三级法院办公专网传递非涉密文件、信息、简报等。

    七、改进调研工作,提高调研质效。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同志每年安排的调查研究,要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多到问题多、困难大的地方,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调研后要抓好调研成果转化,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切实提高调研工作质效。院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亲自主持重大课题调研,每年都要撰写对全局工作有指导作用的调研报告。调研考察现场不提前准备,要真实,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要规范对院领导调研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一般性调研活动不作宣传报道,对确需宣传报道的重大调研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新闻价值,合理安排报道篇幅,新闻报道稿件在媒体发布前,要经开展调研的领导同志审定。要规范领导干部出国考察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出国考察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出访,严格控制规模及时限,考察结束后,要提交出国考察报告。

    八、牢记“两个务必”,厉行勤俭节约。院领导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要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认真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不搞特殊化。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配发高档生活用品,严禁组织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需简化接待工作,调研考察不搞礼仪性迎来送往,不用警车开道,不编列车队,不安排宴请,不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装迎宾地毯,不收受各种礼品、纪念品、土特产等。调研考察用餐,以当地家常菜肴为主,不上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不备香烟。

    九、严抓机关风纪,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从严管理,坚持从细节抓起,不断强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政治纪律,认真解决对上级部署阳奉阴违、敷衍搪塞的不良风气,坚决整治泄露审判秘密和工作秘密等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严格工作纪律,认真解决庸懒散问题,严格工作绩效和工作纪律考评,确保机关工作规范有序。狠抓服务作风转变,坚决杜绝严重伤害群众感情的“冷横硬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十、加强读书学习,弘扬优良学风。坚持把理论武装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知识,努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公正司法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4次,每年讲党课、作专题辅导不少于2次。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进一步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在科学统筹办班培训的同时,积极推行案例讲评式培训、岗位体验式培训和新老互助式培训,确保培训学习管用、实用、有用。要合理确定参训人员范围,处理好学习培训和实际工作的关系,避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最高法院、省、市、区委省、市、区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认真执行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办法,切实抓好落实。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全院干警作出表率。全院审判管理部门及办公、行装、调研、宣传等综合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有效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工作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确保本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本《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纪处理。

文章出处:西林法院政工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