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贼心不悔又入牢笼
作者:王景坡 发布时间:2012-03-26 13:32:30
近日,伊春西林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田某盗窃罪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0元。这是他第二次因同类前科被判刑。
现年45岁的田某家住伊春市美溪区,2009年6月22日,他因犯盗窃罪,被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0元。田某并没有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而是贼心不悔,在缓刑期间又干起盗窃的勾当。从2010年4月份至2011年4月份期间,被告人田某共计盗窃柴油15起,其中在西林盗窃柴油12起,在美溪盗窃柴油3起,共计盗窃约64桶,盗窃柴油约1600公斤,盗窃价值约为13,504.00元。2011年4月23日归案。
责任编辑:王树先
文章出处:西林区法院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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