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法院执行局远赴吉林依法收缴扣押在案房屋

发布时间:2014-12-02 15:28:43



西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用骗取的钱款购买了榆树市八号镇十号村五组的房屋一户,该房产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经判决依法收缴,返还被害人。

西林区法院执行局为了尽快把房产返还被害人,不畏路途遥远远赴吉林,前往榆树市,经过细致工作和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将被告人用诈骗所得钱财购买的房屋交给被害人,使案件顺利执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法律的顺利实施。 西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文章出处:西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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