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判被告人张传平、何树山、佟德文、李福有、洪宇、马希彬、刘永三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02 16:10:51


本院定于2014年12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伊春区人民法院6号法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张传平、何树山、佟德文、李福有、洪宇、马希彬、刘永三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已于2014年12月1日张贴。

文章出处:西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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