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愿见亲父 法官调解促和谐
作者:王龙 发布时间:2015-09-17 11:01:01
父亲因经常强迫女儿在其家中吃饭并要求陪他聊天而心生厌倦,不愿见其父亲。经原主办法官调解,父女关系回归正常,亲情融洽。
2014年3月,女孩母亲因其父亲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案件受理后,经本院调解,女孩父母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离婚,其婚生女由女孩母亲抚养,女孩父亲每月支付500.00元抚养费至18周岁时止。案件结案近一年之久,2015年9月16日女孩父亲来法院反映其原妻子不让女孩至其家中,妨碍了探视权。主审法官经与女孩母亲联系后,并将该女孩带至法院,经询问,是女孩害怕父亲对其施暴而不敢、不愿意到父亲家中。经原主审法官调解,女孩与父亲及女孩父亲与女孩母亲的误解得以化解,亲情融融,感谢原主办人后离开法院。
本案因其父亲对女儿爱的表达方式欠妥,造成父女及原妻子之间的误会。对此,爱的方式很多,我们在施爱的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再犯杰米扬鱼汤式的错误,以达到最终的表达目的。
责任编辑:杨敬
文章出处:西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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