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法院积极落实诉讼卷宗流转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16 15:24:44


 

西林法院接到市中院《关于诉讼卷宗移送流转情况调研》的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了专人会同我院立案庭负责卷宗流转的干警对201611日至2016430日我院卷宗流转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

通过梳理,西林法院自201611日至2016430日期间,共计卷宗流转案件25件,41册。其中以上诉案件卷宗流转为主,上级法院调阅、评级法院之间移送流转卷宗为附。卷宗流转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为流转周期较长、卷宗移送交接时间节点不明确等,并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查找原因,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及新时期对卷宗流转的新要求,我院从以下方面加强改进卷宗移送流转工作:

1、继续加强和完善我院卷宗流转工作由专人负责登记、签收、移送、交接制度,统一卷宗移送归口。凡本院需流转的上诉、评级法院管辖移送案件卷宗均由立案庭专人负责登记、签收、移送、交接,其它庭室及人员不得自行安排卷宗流转工作。实行AB岗工作制,避免出现因工作人员外出、请假等事由延误移送

2、继续加强和完善书面登记制度。凡流转卷宗,均对其案号、当事人、裁判文书送达时间、收到上诉状时间、收到上诉费缴款凭证时间、移送到立案庭时间及移送至相关部门时间进行全面登记,并按年份造册备存。

3、加大普法宣传,提升民众法治意识。在本院电子屏展示相应流程,同时立案窗口干警注重疏导和解答,降低因不懂法而延长诉讼时间的问题。同时加大12368服务热线及伊春法院诉讼服务网的宣传力度,使当事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新媒体完成相应诉讼活动,缩短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

4、明确卷宗移交时间节点。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应在一审结案后20日内移送至上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或行政上诉案件,应在一审裁判文书送达后60日内移送至上级法院,特殊情况案件依相关规定计算报送期限。

5、加强数字法院应用系统软件应用力度。积极全面推广使用统一的数字法院应用系统,使其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和行政事务工作,大力加强在网上实现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的功能,规范案件信息录入工作,确定信息卡片中必填项目;增加必要的扫描设备,实现原始卷宗和电子卷宗完全一致,要求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加强承办法官操作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卷宗流转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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