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脱离社区矫正监管 西林区人民法院首例撤销缓刑案
作者:娄磊 发布时间:2018-04-27 17:16:46
2018年4月27日,西林区法院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罪犯陶某裁定撤销缓刑。
2017年12月13日,罪犯陶某因犯盗窃罪被本院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 000.00元。判决宣告后伊春市西林区司法局依法对罪犯陶某实施社区矫正。罪犯陶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不及时上交思想汇报,不经汇报私自外出。西林区司法局书面向本院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材料,并提出撤销对罪犯陶某缓刑的建议。西林法院召开听证会,并邀请西林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检察院等相关人员参与听证。西林区法院对其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
责任编辑:杨敬
文章出处:西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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