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省两会上,省高院院长石时态同志代表全省法院法官向全省人民作出了让老百姓在黑龙江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西林区法院法官努力践行承诺,为当事人除矛盾、调纠纷、解烦恼。
据了解,2018年12月30日20时50分许,徐某驾驶小型客车将朱某撞倒,造成朱某受伤住院,经西林区交警大队认定,徐某负有事故全部责任,需对其住院费用进行赔偿,而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投保于某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的赔偿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其余部分由徐某个人承担。但是,双方当事人因为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导致赔偿迟迟没有结果。最终朱某将徐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高明月对诉讼材料进行认真的查阅,认为该案可以尝试进行庭前调解,这样不仅可以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还可以实现“案结事了”的目的,节省司法资源,因此,她积极同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对该案进行了庭前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脸上也都露出了笑容,与刚进法庭时的一脸惆怅形成截然对比,感叹到:法院工作不易,法官工作不易。法官高明月说:“为了化解纠纷,再不易,我们都要努力做好每一次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