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发布时间:2013-12-11 09:45:22


西林法院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在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职能的同时,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

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多为故意伤害和交通肇事,原、被告双方的对立情绪往往比较激烈,调解难度较大。为此,该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从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高度出发,坚持既有利于被告人服判改造又有利于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作用,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始终。

一是吃透案情,找准方向。办案人员坚持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案件特点,抓住双方争议的主要矛盾和焦点,分析了解当事人的想法,积极寻求解决矛盾的途径。如被告人邵某因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邵某因工作原因与魏某发生争执,邵某用钢条向魏某头部打去,致魏某头面颈及左肘部外伤。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同事,之间并无恩怨,只因被告人一时冲动打伤了魏某。办案法官以此为突破口,经过耐心劝说,最终被告人邵某一次性赔偿人民币32,500.00元给魏某。被告人向受害人道歉,取得了对方谅解,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注重方法,促进调解。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握好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的关系,将是否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作为对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促进调解。如被告人刘某交通肇事一案,在赔偿问题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100,695.45元,而被告人认为原告人要求赔偿数额过高,不同意赔偿,双方的意见分歧较大。法官耐心对被告人讲解,释明法律规定,如果能积极赔偿取得当事人谅解,就能酌情从轻处罚。与此同时,法官又做被害人家属的思想工作,在赔偿方面是否考虑到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互助互谅,有所让步。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一次性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60,000.00元,并即时给付。根据这一情节,被告人也被从轻处罚。

两年来,西林法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17件,调解16件,调解率达94%。这些经调解结案的案件,当事人均未有反悔、申诉、上访现象,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减轻了执行工作压力,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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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西林区法院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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