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 | 暖心!司法救助解危难 倾力执行见温情

发布时间:2020-06-17 15:41:57


2020年6月17日,金林区法院参加全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活动。活动现场,区法院执行局将一份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了被救助人的父亲吴某庆手中,并邀请金林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进行见证。 

“感谢法官,感谢法院,给我儿子争取到了救命的钱啊!”接到这份救助金时,吴某庆激动地热泪盈眶,对法院和法官的帮助感激不已。 2011年6月,一场突如其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被救助人吴某太一级残疾、言语不利,20出头的年纪却只能终日与床为伴、以泪洗面,他的父母也一夜之间白了头。被救助人的父亲对肇事方席某、于某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席某、于某给付赔偿款共计324647.00元,立案后,因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对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其间,申请执行人吴某庆多次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经过走访了解,得知被救助人吴某太的父母打工为生,无固定收入来源,被救助人车祸后常年住院,巨额的医疗费用已经拖垮了本身就不富裕的家庭,生活濒临绝境。金林区法院执行局针对该案件执行不能的实际情况,多次与上级法院沟通,第一时间为其申报救助金,最终经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上报,省法院确定吴某太符合道交案执行救助活动的救助标准,决定为他发放5万元救助款。 

漫漫执行路,拳拳为民心。近年来,金林区法院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结合个案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努力做到公正及时救助,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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