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直是金林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工作目标。近日,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工作目标,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一份份纸上的权力变成真金白银,生动诠释了“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誓言。
2020年9月10日,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和伊春金林铅冶炼有限公司在金林区人民法院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这件800余万元的大标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据了解,2011年4月20日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与伊春金林铅冶炼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伊春金林铅冶炼工程。由于伊春金林铅冶炼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向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欠工程款800万余元。
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早日实现,执行干警多次找到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是,被执行人伊春金林铅冶炼有限公司自2014年因资金短缺,停止施工建设,无力还款。且伊春金林铅冶炼有限公司属于在建工程,无法进入司法拍卖程序。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财产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的法人名下还有另一家矿业有限公司,在疫情过后已经复工复产,经过执行干警的协调,被执行人同意用其名下另一家矿业有限公司的盈利予以还款,申请执行人也表示赞同。
为了给申请执行人吃下一颗定心丸,执行干警和申请执行人一起来到伊春金林矿业有限公司的选矿车间,实地查看企业生产情况,申请执行人看到企业生产的有序进行,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