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停止还款?
家住千里之外?
异地执行
咱说走就走!
简要案情:2015年,雷某与郭某、臧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雷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郭某、臧某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便按照法定程序,终结本次执行。2017年雷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但是,在履行了部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被执行人郭某、臧某无故停止还款,雷某又找到金林区法院,说明情况后,执行干警多次给郭某打电话,但郭某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在得知郭某、臧某现居住在东港市石佛村后,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金林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千里之外的东港市石佛村。
在东港市石佛村执行干警用当地固定电话与被执行人郭某取得了联系,并找到被执行人郭某住所,经过与郭某交谈,郭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履行还款义务。第二日,郭某便将凑齐的一万元交到执行干警手里,并表示剩下的钱也将按月履行,如数还清。
回到金林区法院,顾不上洗去奔波的疲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通知其到法院来领取执行款,收到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连声感谢,执行干警也表示,异地执行过程虽然辛苦,但是看到申请执行人拿到执行款后的喜悦,也苦有所值。